第十节 骑士  血龙骄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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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数目不菲的赏金,另外一个就是让罗萨向他宣誓效忠,而他将给予罗萨骑士的封号,以及和骑士地位相称的采邑。面对这样一个选择,哪怕是再白痴的雇佣兵也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一个。

他立刻向吸血鬼宣誓效忠,于是一夜之间,“雇佣兵”罗萨成了“爵士”罗萨。血色公爵将紫色石(包括罗萨现在居住的城堡连带着城堡边上的集镇)赐予他作为采邑。顺带着,血色公爵还把一个因为年纪过大而被释放出黑暗城堡的女孩嫁给他,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

紫色石只是一个小地方,看上去似乎毫不起眼,不值一提。但是收入之丰厚却令人咋舌——这地方简直天天流着油水。这里或许不是什么大集市,但是南来北往的旅客无不选择在这里驻足休息。而这里所有的买卖,罗萨都有权力抽取属于自己的一份税金。此外,由于领主的特权,他还在这里修建了不少自己名下的旅店——生意很好。所以,尽管他正统的税金收入已经非常可观,但是实际上他的真实收入还在那之上。

和这些好处比起来,他承担的义务简直不值一提。除了固定的上缴税金、一支小型军队之外,他还肩负着监督北方动静的任务。没错,一旦外敌入侵,这座位于紫色石的城堡就是一个前哨基地。不过实际上这没有任何危险,因为除了城堡本身修建得很牢固之外,城堡的中心还有一座一次性传送门。一旦战争爆发,罗萨的义务可不是阻挡敌军,而是需要确认敌军的规模和数量,然后就能够利用传送门撤退。

顺带提一下,传送门的对面是血色公爵的黑暗城堡。若无足够的理由,使用这个传送门就和找死差不多。

总之,在经过这样的五年生活之后,现在的罗萨越来越像一个大派头的贵族了。虽然他依然保持了锻炼的习惯,身材和力量都没有下降。但每天出门之前,他都得整整衣装,选择一副盔甲。现在他对着普通人的时候,下巴也能挺得很高,并且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别人。

如果他还有什么遗憾,那就是——这片如此肥沃的采邑却并非世袭的。

这种现象在七国内很常见。君主授予的很多头衔、采邑都不是世袭的。换句话说,等到主人故去之后,这些东西就会被收回去,而不是由子孙继承。至于理由,抛开一切的借口——那自然是功劳不够大,关系不够好。

在被血色公爵册封为骑士之前,罗萨从来没想象过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为子孙后代的前途担忧。那个时候,他可是过着刀头舔血,过了今天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日子。后来成为领主之后,他也是兴奋莫名,压根就没想到过“世袭”这个概念。

但是环境总是那么容易的改变人,现在,这件事情成了罗萨的一块心病。

其实要将“领地”变成“世袭领地”也不是不可能——至少,血色公爵确实是一个慷慨的君主。只要罗萨能再一次为君主立下汗马功劳,想来血色公爵是不会吝惜添加“世袭”两个字的。

但是雇佣兵罗萨是一个光棍,按照一种不客气的说法,完全是“贱命一条”,沙场上拼死拼活自然没什么关系。而骑士罗萨的生命要重要得多。此外他还有一个妻子,儿女和富裕的家产,更别说他的领地还是非世袭的,这意味着他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如果不能立下战功的话,那就只能用另外一种方式取悦血色公爵。而这种方式也是很简单的,那就是赠送喜欢的礼物。

如果有人在西瓦尼亚问一句,血色公爵喜欢什么,那么他得到的答案只能是一个。血色公爵只喜欢美女——年纪在十二到十七岁之间的美貌少女。而黄金、宝石、字画、雕塑、名马、魔法知识等等在世人眼里的珍宝,在吸血鬼眼里完全没有价值。哪怕送给血色公爵一百万金奥利也不会让他有半分动容。相反,一个符合他审美观念的女奴却能让他态度瞬间发生一百八十度的改变。

想要得到吸血鬼的欢心,只有这一种礼物。传说有一个商人甚至用自己的女儿换来了三年免税的资格——而且他还很幸运。因为血色公爵的菜单上始终没有这个女孩。等到她年满十八岁,吸血鬼最终把她还给了她的父亲。

很可惜,在现在的西瓦尼亚,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吸血鬼的品味很高,普通货色完全不在眼里。罗萨虽然成为骑士五年,但是却也始终没有这样的机会。

但是这一次原本例行公事的巡逻中,他看到了一个难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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