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风烽是在草原长大的,马对他来说那真是再熟悉不过了。远远只一眼,就认出了那大大一片不断移动的物体是什么。
“这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野马?”
杨风烽随即又感觉很奇怪。马可是天之角的宝贝,这么一大群野马。得有上万,看着都眼热。
如果能把它们弄出去,那一生吃不完,用不尽呀。
“这野人谷,也许没有我们想像之中的那么可怕。”胡忧看到野马群,暗暗的松了口气道。
这里如果什么动物都没有,那才真叫凶地呢。
杨风烽此时经验不足,还猜不到胡忧为什么能有那么好的心情出来打猎。
其实胡忧哪里是想要打猎,他真正的目的是了解这里的环境。植物再多,也无法告诉胡忧任何的信息,动物可就不一样了。它们虽然不会说话,却可以给胡忧提供很多的线索。
比如说现在眼前这群野马。野人谷能生活着那么多的野马,至少证明这里的环境是可以让动物生存的。
杨风烽也往并不知道,但是胡忧却很清楚。很多风传危险的地方,并不是住着什么可怕的动物,而是因为那里的环境。
很多地方看上去很美,但因为有某种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存在,那里也就变得非常的危险,一但有人或动物误入,不知不觉就会受到环境的影响,连身中巨毒都没有任何的感觉,然后就那么丢了小命。
胡忧不怕鬼怪,因为他知道那跟本是不存在的东西,至于凶猛的野兽,那也不是没有办法对付的。他最怕的就是这时在环境有问题,这也是他为什么急急出来打猎的真正原因。现在看到野马群,胡忧就可以放心了,马可以生存的地方,人也同样可以生存,这是不需要有任何怀疑的。
“是不是想把它们都弄回去?”胡忧呵呵笑道。
财,没有不爱。这不是什么坏毛病。要真有一个不爱财,那与他相处的时候,还得小些一些才行。他不爱财,怕就会爱一些比较奇怪的东西吧。
“还是算了吧,我现在就想着怎么可以安全离开这里。”杨风烽不是没有想过把这些野马弄回去,这可真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没人会不眼红。
但有钱也得有命花呀,他们现在可是身处天之角最后可怕神秘的野人谷里,能不能有命出去,都不一定呢。这身外之物,还是不要看得那么重的好。
胡忧哈哈一笑,道:“也不用那么悲观,说不定我们又能活着出去,又能发笔小财呢。”
万多匹野马,在杨风烽看来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在胡忧的眼里却不算什么。他的不死鸟军团人数最多的时候达几百万,这万多匹马的价值,不过是几天的粮草钱而已,让他很看重,那是不可能的。
“要真能那样,自然是最好了,咦,少帅,你快看。”杨风烽突然指着一个地方叫道。
胡忧顺着杨风烽的目光看过去,脸上不由露出了一丝笑意。被逼着来到这野人谷,是他们的运气不好。但是从进到野人谷到现在,他们的运气看来还是不错的。刚才还说着要打一头野猪回去,这就自己送上门了。
“好家伙,怕是得有七、八百斤吧。咱们两个可扛不动,得想个办法智取才行。”
打野猪也智取?
杨风烽又是满脸的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