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以血还血(下)  明朝第一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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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齐让士兵把参战工匠们的手解开,让他们去牵马拿武器,等了一会儿,工匠们披挂整齐,列队在陈国齐面前。

他们久在行伍,排队整齐,倒还看得过去,就是他们手中的武器,有点令人啼笑皆非。

这位手上拿着锯子,不用说,他是木匠出身;那位手上拿着大锤,嗯,是个铁匠;那边还有一个挥舞着铁锹,应该是个泥瓦匠……这些人都还好认,只是后面还有几个虽然拿着工具出来,却怎么看怎么像搞笑艺人:你看这位拿着个小榔头、那位拿着个木制泥刀,两军对垒,看到这等神器出场,恐怕笑也把敌人给笑死了。

“算啦,”陈国齐暗叹了一口气,心道,“反正到时候打仗的主力还是自己,这些人就做做打扫战场,押送俘虏,搬运浮财的任务吧。”

一声令下,马蹄声响,卷起滚滚烟尘——不对,土地都冻磁实了,根本就起不了尘土——反正不管怎样,陈国齐带着士兵直扑墨尔迪勒庄园。

一路上,虽然冰雪覆盖着地面,但仍可以看出地面上纵横交错的阡陌。斥侯许炎跳下战马,用枪挑开冰雪,下面是一片葱绿的小麦。

陈国齐听完许炎的汇报,冷笑道:“哼,建奴也会种庄稼?他们不是只懂抢劫吗?”

一名挥舞小榔头的木匠道:“大人,建奴的确不会种庄稼。他们就像一群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但建奴掳去很多汉人,逼他们种田。我曾经亲眼看见过一个老人在种田时不过动作慢了一点。便被他们打得死去活来,后面更叫来恶狗,把老人活活吃掉了。可以说,辽东的庄稼,每一粒麦芒上都沾着一滴汉人的鲜血……”

陈国齐已经听柳敬亭说过建奴的恶行,木匠的话更是让他双目赤红。他大吼一声:“杀到墨……墨什么家。鸡犬不留!”

锦衣卫和工匠们轰然答应。

锦衣卫的马快,十里的路程,半个时辰就到了。

墨尔迪勒家大门紧闭。原来,昨天溃兵向沈阳败退时,墨尔迪勒一家就得了信,全都慌乱了起来。

老墨尔迪勒的老婆一听,哭着埋怨起来:“都怨你,都怨你。好好的要从赫图阿拉搬到这鬼地方,好啦。现家全家都完了。”

老墨尔迪勒一听就火了,指着老婆身上的金银说道:“还怨我?当初抢来这些东西给你的时候,你不是很高兴吗?不是我紧随大汗的脚步,一步一步南迁,能有这么大的家业吗?”

小墨尔迪勒劝道:“阿玛、额娘别吵了,为今之计是赶紧收拾好金银细软,带上包衣奴才,赶紧到盛京避一避啊。”

老墨尔迪勒的老婆有点财迷:“那这房子怎么办?这可都是我们一点一点叫蛮子替我们盖的。丢了太可惜了。”

“额娘,有人就有一切。咱们不是把包衣奴才也全部带上吗?只要有他们。再多的房子也盖得起来。反正杀蛮子不犯法,在钢刀下,你还怕蛮子不卖命干活吗?记得去年秋天,一个蛮子老头不愿干活,被我叫狼狗给撕了,再看看剩下的蛮子。哪个不是拼命干哪。”

墨尔迪勒一家计议已定,连夜收拾行李,足足装了有二十五马车——当然这是双轮马车,要是换上天启皇帝发明的四轮马车,五辆就足够了。除了带上金银细软。他们大到铁锅、锄头,小到碗筷,全都带齐了。建奴人不事生产,这些东西根本造不出来。再加上这几年抢劫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不带齐东西,到盛京活得就艰难喽。

因为要搬走的东西太多,这一收拾就收拾到大天亮。墨尔迪勒也不着急,反正大明军队以步兵为主,速度远比不上马车,即使他们追来,也只能看着马车干瞪眼。

可是,不一会儿,他们就听见站岗的包衣奴才撕心裂肺地喊道:“骑兵!有骑兵!”

老墨尔迪勒大吃一惊,赶紧登上瞭望台极目远眺,果然看到西边来了一群骑兵,身上穿着金盔金甲。他一眼就看出这肯定不是正黄旗的骑兵。正黄骑的骑兵身穿淡黄色棉甲,而来的骑兵却是金黄色盔甲。这应当是明军,而且还是极其烧包的明军,否则怎么会拿黄金打盔甲呢?

他不知道,锦衣卫的盔甲虽然是金色,其实并不是用黄金打造的,否则掉了一顶帽盔,朱由诚岂不要哭死。而且金的质地非常软,根本扛不住弓箭的射击。所以锦衣卫的服装虽然与大汉将军类似,但实际上都被朱由诚偷工减料,把金子换成了金黄色的合金,虽然看起来金光灿灿,但实际上却很便宜,而且坚固程度远超钢铁。

不管盔甲是不是金子,能把建奴六万大军打得崩溃的军队岂是墨尔迪勒家丁能抵抗得了的?老墨尔迪勒本想逃跑,但一见明军是骑兵,而且速度还不慢,便大吼道:“关门,所有家丁上墙,大明军队不向我们攻击,任何人都不许向他们攻击!”

看到明军强大的武力,老墨尔迪勒不自觉地改口了,不叫蛮子,而叫大明。他希望明军看不到他的房子,让他们可以逃过一劫。不过,那么大的房子,要让明军看不见,那明军的眼力得差成什么样子呀。

陈国齐远远地看见在围墙上露出半个脑袋的家丁和紧闭的大门,不由微笑起来,这场景多像当年红梅盗围攻勋爵的庄院哪。不过区别是建奴的家丁长期抢劫积累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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