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清泽心里高兴,说话也松快了不少,他握着常乐的肩膀,说道:“乐哥儿,以后也要这样,想什么,喜欢什么,都可以告诉我,知道吗?我想多了解你,想跟你更靠近。”
常乐闻言,轻轻点了下头,很害羞。
余清泽欣慰地笑了,对他伸出手,说道:“花灯会都快要进行一大半了,我们去逛逛?”
常乐看着朝着自己伸出的手掌,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轻轻地将手放进了那只大掌里。
两人手牵手走出那方灯光不甚明亮的小角落,橙黄的灯光霎时闪亮,将两人都映上了暖暖的光。
余清泽握紧手里的手,朝常乐一笑,道:“乐哥儿,我们去挑个最漂亮的花灯!”
常乐对于牵手还有些不好意思,抿唇轻轻点了下头,然后任身边的汉子牵着他,缓缓前行。
“乐哥儿,你喜欢动物的,还是花草的?”两人走到了一个最大的花灯摊前,上面挂着各种各样的漂亮的花灯,都很好看。
常乐扫了眼,一眼相中了那个印着四条金鲤戏水的花灯,他扯了扯余清泽的袖子,指了指。
“鱼的那个吗?”余清泽问道。
常乐点点头。
四条金鲤,让他一下想到了爷爷、弟弟、余大哥和他,而且,常乐脸热了一下,鱼,就跟余大哥的姓氏同音呢。
余清泽还没想那么多,笑着道:“好,那就拿那个。老板,给我拿那个金鲤鱼的!”
“好咧。客官,游鱼戏水二十文,祝您大吉大利,财源广进!夫夫和睦,万事亨通!”
“承您吉言!”余清泽给了钱,接过老板手里的金鲤花灯,递给常乐。
常乐被老板那句‘夫夫和睦’给弄红了脸,接过来花灯,拉着余清泽赶紧往前走。
余清泽见了,偷笑,凑到常乐耳边,故意问道:“乐哥儿,你怎么了?脸这么红?”
常乐才不理他,别开头看着旁边,顶着大红脸一个劲往前走。
走了一会儿,常乐又忍不住偷偷侧头偷瞄了下身边的汉子,俊眉朗目,身材挺拔,品行还这么好,真是大部分的哥儿都会中意的对象。
常乐心中升起丝丝窃喜,这么好的余大哥,说喜欢自己呢!
夫夫和睦。若真的能跟余大哥成为夫夫,建立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那他肯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哥儿了。
倘若余大哥今天说的话是真的,他不介意他不能说话,也不介意他额头丑陋的伤疤,也不介意以后可能没孩子的话,不管前路再艰难,但只要余大哥还喜欢他,他就愿意一生相伴于他左右,不离不弃。
“乐哥儿,你是不是忽然发现我又俊了点,然后又更喜欢我一点了?”余清泽一路都在悄悄观察常乐,知道他偷看了他好几次了,这次实在忍不住了,便在他耳边悄声撩了一把。
常乐情窦初开,又刚刚才能正确勇敢地承认自己的感情,还不知道余清泽这就是逗一逗他,撩拨撩拨,而且,他还记得余清泽说过,脑子里想些什么都要跟他说的话,便老实得执行了。
虽然害羞得很,但他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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