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能放下黎骞,也就不会疯了。
谢昱明不否认自己性格中最黑暗、最丑陋的部分,那是他成长途中附带的产物,如附骨之疽,切肤刮骨也难以去除。放弃有一些东西——即使是很喜欢的东西——对谢昱明来说,次数多了,也就麻木了。如果黎骞于他而言无足轻重,他或许选择将人推入深渊,但他分明是不一样的。有人说黎骞是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但谢昱明自己明白,黎骞就是他的心脏,所以他宁愿忍受切肤刮骨之痛,也不能失去自己的心脏。
胸口那里空得只剩一个流血的大洞,到最后连血都干涸了的滋味,他尝过三年,如今一天都无法忍受。
为了黎骞,他愿意撕下那层骄矜的面具,将一往直前追求内心所想要的自己完完全全展现出来,把所有的柔软放到他面前,纵是他要如何践踏,也毫无怨言;只要黎骞还要他,就是这样的改变会让他鲜血淋漓,也心甘情愿。
甲之蜜糖,乙之砒 | 霜,黎骞不愿也不敢去尝了的东西,对谢昱明来说却是甘之如饴。说到底,不过是爱得更深罢了。
黎骞静静看着,直到眼睛都有些许酸涩,谢昱明终于慢慢爬起来,离开他门前,似带着满身的创痕。
第20章 狂犬模式
自上次将谢昱明拒之门外后,黎骞有几天没看见他了。今儿有一场慈善酒会,黎骞也被邀请了。
他平日里很不爱参与其他性质的酒会,只偶尔一次维系着基本的人际关系,大多都推拒了。
说到底,是与谢昱明在一起的几年,让他对这种上流社会的交往方式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依谢家的后台,谢昱明是很多人想要巴结的对象,邀请函多到令人厌烦。谢昱明几次带着他去,黎骞那时虽然只是一个穷小子,有时候还幼稚了点,但那些场酒会他却是看得明明白白——明面上人人带着一张虚伪的面具,觥筹交错,拉扯关系;私下里全然一副趋炎附势的嘴脸,拜高踩低,甚至还夹杂一些不正当交易。
当时他们看黎骞的眼神,就像是打量一个被谢二少包养的小白脸,表面上的笑脸相迎和无意泄露出来的轻蔑让黎骞倒尽了胃口。
被谢昱明硬拉着去过两次之后,他就再也不去了。谢昱明是存了让他进入上流圈子的心思,觉得左右有他撑腰,黎骞应当不会低人一等。但是黎骞不愿意,他知道其中的好处,却也明白其中的坏处,他是这样进来的,以后便也总低人一头,仰人鼻息,若有一天和谢昱明闹掰了呢?他指不定还成了那些人为讨好谢昱明的牺牲品,这样不长远的买卖,或许有人会趋之若鹜,他可不乐意。
黎骞只想着平平淡淡的生活,不渴望出人头地。尽管现在他还是出人头地了,但靠的是自己,心里都踏实。
现在给黎骞递邀请的也不少,说到底上流社会那些事,总喜欢用高雅的格调作些粉饰,顺便抬抬自己的品味,黎骞作为一个长相清俊、性格又温和不古怪的艺术家,还是很受欢迎的。
于黎骞来说,这些大多都是他的顾客,与他关系好一些的,他也就去给人捧捧场。
黎骞由侍者一路引进楼里,在门口买了二十张“爱心卡”,一张卡是十万元,黎骞从不参与拍卖,在这里便多捐一些。
他没看见在自己走后,谢昱明立马过来,跟着他买了二十张,唇边忍不住勾起一个满足的弧度,看得那管理的人心里一怵,不明白这久久不现身的谢二少,这是在默默兴奋什么,笑得如此诡异。
黎骞是来做个摆饰的,他没有什么生意要与人洽谈,也不需要再巴结奉承谁。若有人来与他搭话,他便微笑着倾听,偶尔附应两声,让对方聊得心情愉快,若没有人来,他便只要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就是旁人眼中一朵不染淤泥的白莲花了。
黎骞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人家有实力,总有人买账请他设计玉雕,圈里大多数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个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加之三年前他与谢昱明的事情这些人没有不知道的,就算分了手,可谁知道他们现在有没有继续纠缠,没有人想招来上谢昱明这条疯狗,惹得一身猩。
但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有眼色的,比如现在黎骞身边这位章少爷。
“黎先生,久仰大名啊!”
黎骞看着这一脑袋黄头发,左耳上钉了三颗耳钉,满眼□□的男人坐到自己身边,闻见他散发着的浓重酒味,抿抿唇,兴致不高地放下手中的银叉。
“章少。”他记得这位和谢昱明一样,是个纨绔少爷,但谢昱明是脾气恶劣,时不时捅你一刀,不沾黄和赌,这位就不一样了,身边的人三两天一换,且还男女不忌,看上了眼的,不弄到手不甘心,实为一害。
章少咧开嘴痞痞地笑,他对自己的皮相很有信心,比不上谢昱明,但他至少比那小子脾气好多了。更何况虽然章家不如谢家,他却是章家独子,名正言顺的公司继承人,谢昱明不过一个二少,就是父亲宠爱又怎么样,谢老爷子几年前去了,大权不都牢牢握在谢大少手里?
黎骞能和谢昱明好,他就不信还能看不上自己了,再说也容不得他选择。
“黎先生?这样叫你太生疏了,不如我叫你骞吧。”章少拨了拨脑袋上的黄毛,漫不经心地下了定论。
黎骞皱眉,不乐意与他交谈,他又不是到处送温暖的中央空调,对于过于离经叛道之人,他向来不欣赏,能与谢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