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建忠是s市最大的管理企业的总裁,身家过亿,曾连续登上s市的富豪排名榜前三。
白阮非从小就是有钱少爷,生活极其富裕,玩具永远刚拆开一件就又给了新的,喜新厌旧也是小时候养成的坏习惯。白阮非没有兄弟姐妹,甚至连妈妈都没有,他只在照片上见过她的脸,长得十分好看,是漂亮至极的美人,听说个子很高,性格很温柔,那也只是听说。她在生白阮非的过程中难产去世的,他的出生,是带着母亲触目惊心的血。
白阮非从小就没有什么朋友,他太自大了,别人都这么说,他一生气就翻脸,甚至打人,跟他交朋友,说话,都是自己家的父母逼自己的,因为他家利害,有钱,我们父母都要死抢合同签约的事。没有人是真心诚意地接近他,爱他。
白阮非再也不跟那些虚伪的人玩,尽管自己凶巴巴,但至少,他从没违心。他生气就大吵大叫,难过了就踢东西。
白阮非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了音乐,他会弹钢琴,但更喜欢吉它,摇滚的吉它更懂他的心。音乐能够将他的情绪表达出来。
初三的时候,他自己写了首歌,然后编曲,录下来匿名寄给歌碟公司,这首歌被收入了,并且在当时大火了一把。公司说他很有天赋,歌声天籁之音,歌词特别。可是,一直没有人来认领这首歌。
就这样神秘地,如同传染般在许许多多地方传开了。
很多人都会哼几句。
那是白阮非的第一首歌,也是第一首打开自己的内心的歌,那时“elk”还没有出现,“戴维神甫”也没有成立,他也还没有遇见,向迷鹿……
他的房间很大,像王国一样,高高的天花板,就算再昂贵的天花板,仍有尘埃在光线中起起落落。
白阮非突然哼起这了第一次写的歌,这首歌叫作《我流浪于空气中》。他抬头看天花板,又远又高,那一刻,他希望自己能够像尘埃一样飘去。
“我就像大气层中的水蒸汽
你拥抱我就会在沸腾中流泪
你逃跑我就会在冰块中凝固
我流浪于空气中
接受下雨时的忧伤
接受天空的白发苍苍……”
他的声音又清脆又忧郁,他是个好看的男孩,有人说,他长得像狐狸一样美丽狡猾。他喜欢穿黑衣服,喜欢自己唱歌的时候:
“……我流浪于空气中
流浪于空气中
这透明的距离
从银河跨到月球
无声无息
我在空气中等待
不知道名字的人
希望她在呼吸中
感受到了我的存在……”
那时候,白阮非还没有学会抽烟,那时候白阮非只是一心爱着音乐,直到白健忠将他的吉它给扔了,他说那是游手好闲的人才会干的,他要他学管理,他要他看起来正正经经,不要吊儿郎当。
他将他所有的音乐器材都给毁了,还骂白阮非是个一无是处的人,说他再这样下去,迟早变成社会的垃圾。
白健忠身为一个父亲,却从来都没有好好抱过他一次,他的心思只花在工作上,不停嫌弃白阮非不如他想的那样优秀。所谓的优秀就是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科一百分,懂得感恩。而不是打游戏机、弹电吉它,做着这种浪费时间的事。
白健忠不知道白阮非心里想什么,他只是要求他按着自己想法去做,可白阮非一样都没有完成,于是他骂他,打他,贬低他。
他从来没有夸过他儿子一句好话,永远都是不争气,一无是处,这种伤人的话。白阮非长大了,他有翅膀了,可以飞了。他处在了叛逆期,他有勇气撒野了。
他染发、抽烟,染上白健忠最反感的陋习。白阮非不再唱温柔的歌,而是写出与世界与之对抗的歌。
但白健忠以前是军人,脾气很大,白阮非学习一落千丈,甚至弃学了好几个月,他一气就将他吊起来打。
白阮非逃出外面,他就找人打他,打得他出血,甚至有一次打断了他的一根肋骨。棍棒出孝子是一句老话,他完全不顾他是自己的孩子,他军式化地教育他。
可白阮非天生就是不妥协的类型,他的眼睛里有着倔强这两字。他越活越糟,还吸毒,甚至自残。父子俩像仇人一样水火不容。
那一天他找上门来,白阮非不知道怎么了将当时来工作的迷鹿藏了起来,藏到卫生间里,迷鹿虽糊里糊涂,但心里有预感会发生什么事。不过几分钟,就听到门外有吵架声,白阮非,还有一个中年男声,稳重的,也是严厉的。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一个声音比一个高分贝,忽然,是家具翻倒的声音,让迷鹿这个外人听得心惊肉跳。后来这些可怕的声音终于停止了,但这样反而更可怕,静得连微风听起来都让人一惊一乍。
不知道过了多久,迷鹿卫生间那扇门被人推开了,缓缓的,又沉重的。迷鹿一抬头,看见白阮非那张漂亮的脸有明显的淤青,嘴角出了血。
“阮非你……疼吗?”
迷鹿皱起眉头,白阮非在水龙头下吐出了血,“我真不想让你看到,但老天总是在机缘巧合下让你瞥见我所有的事。”
“但这一次……特别狼狈……向壮子,你忘掉好不好?”
他一身是伤,声音没有了之前的疯狂。迷鹿将毛巾递给他,“如果是命运让我看到,那我就得知道清楚。白阮非,告诉我好不好?”
白健忠是因为知道了白阮非吸毒的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