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宝剑就外面最花哨,拔出来的剑身全长不超过半尺,断口处极为齐整,一看就是为利器所伤。剑身上布满铁锈,斑驳成片,呈现淡淡的黑色。一看就是年久失修,早已被人所遗弃!
“我去~~”吴琣惨叫一声。
就这是那天晚上吓得吴琣屁滚尿流,乖乖当好人至今的降魔剑!吴琣反手将剑回剑鞘,气得肺都快炸了!还以为那个姓韩的真是什么天师传人,降魔收妖呢!退一万步来说,在大明对管制兵器管理的极为严格,以这种就差买菜刀也要实名制的朝代来说,家里能藏有一把宝剑,至少也说明了他是武林中人吧!吴琣当初忌惮于他,也是因为这样思考!
结果……
自己竟然就是被这么一把砍面条都嫌锈的断剑吓唬得连反抗都忘了!她气恼的将剑往床里一丢,怨不得韩敬儒都不爱带走,带着它绝对是光惹事的主儿。
当然现在不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时候,平复一下心情,吴琣招呼琀哥儿上路,姐弟二个人这就准备走向另一条路了。
琀哥儿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夜,有些害怕的退了半步,回头看到床上那把剑,又窜了过去,叫道:“姐,你怎么把爹留给你的剑丢在了这里?”说着,爱惜的抱了起来。
看见那把剑吴琣就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的道:“咱爹就留给咱们这么一把不当吃不当喝的破玩艺呀!”
“不是呀!姐,这不是娘留下的遗物吗?”琀哥儿吃惊的瞟了她一眼,“你原来也最喜抱着它了呀?”说着,把宝剑在身后的小包袱里。
吴琣无法,只好依着他带剑上路。
有位伟人不是说得好吗?要想前进,你首先要离开你一直停留的地方。
如今,吴琣的离开虽然带着不得已的意味,至少她迈出了第一步,离开了一直有人挡风遮雨的破屋。走在胡同里,豆大的雨点下得还不算太密,稀稀疏疏的打在两人的身上,还没走出胡同身上的衣服就湿了大半。若是这样走到她想去的那个地方,只怕一身衣服都要湿透了。虽然才入秋天不算太冷,但这到底是黑夜了不是。吴琣想起白天曾路过井窝子那里有个供人休息的茅亭,就带着琀哥儿快步跑到茅亭。
亭子很简陋,只是用数竹竿支起一个四方的顶,再在竹架上覆上一层混了泥的黄草。亭子下面是平日里街坊四邻取水用的井窝子,一架辘轳,四周散着四五个木桶。吴琣捡了二只木桶,一只递给琀哥儿,一只自己垫在屁股下,背靠在井台上就坐了下来。“琀哥儿呀,咱们要去的那个地方在城外,现下夜也深了,咱们就在这里凑一晚吧?”
琀哥儿接了木桶,对于今天晚上休息的地方有点出乎意料,为难的道:“啊?姐,咱们要是在这里待着,一会儿宵禁的巡兵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就得捉咱俩去吃牢饭了。”
这里还有宵禁可是吴琣想都没想到的,这下轮到她傻眼了。要是在前世,她可给好朋友打个电话蹭睡,或是找个五星级的快捷酒店歇一晚,最不济了当学生时还能寻个地下通道,装装文艺青年呢!在这大雨的夜里,她是真的二眼一黑呀!
“姐,我记得胡同南口有个庙的,要不咱们去哪里吧?”琀哥儿建议,并拉起吴琣的手,向着胡同南口走去。
没行多远,就见一间小庙,大敞着庙门。
二人走近了,却见是间很小的土地庙,门匾不大,写着“延寿寺”。进了庙内,只见庙里除了供桌上还亮着二只香烛,和一对长明灯,再无别的光亮。微光照着神态慈爱的土地公,一付鹤发童颜,对着吴琣和琀哥儿无声的微笑。天色已深,虽是破庙无人,吴琣也没有什么可挑的了,如今天下之大,只要能有三尺之地容她姐弟二人歇个脚就好。两人进了土地庙,先是给土地爷磕了头,说了打扰请他无怪。接着,绕到土地爷金身后寻了个避风的地儿,两人相挨靠着,将包袱垫在屁股底下坐了下来。
雨打在屋顶,一片噼里啪啦之声,又自屋顶,沿着瓦檐成串的落到地上。雨倒是下得越发紧了,从豆大的雨滴转成了细密如针,铺天盖地倾泄了下来。
琀哥儿原本病就没好利索,又走了半天,这一会儿早就累了,靠在吴琣的肩上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