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韶没忍住,两眼放光。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报复性的买玩具。并不是那个时候过去了,而是他仍然很在意,没办法不在意,知道自己补偿不了,报复性消费是没有用的。
这太可怕了,在一个人死去很多年之后才明白爱不是爱,甚至应该恨,但却恨不起来。
一个人死去之后,并不是与她有关的一切就都随风而去了,至少对明韶的母亲来说不是。她遗留下这个孩子,就留下了关于自己的许多思索和痛苦,后遗症有一颗心脏,并且始终能够感觉到疼痛。
这甚至都不能说是亏欠,远比亏欠复杂沉重得多。明韶始终没有弄懂。在他能够明白母亲对自己做了什么之前,他已经别无选择的被侵蚀了,爱和恨变成一点也不重要的概念,真正左右他的是一股黑雾,是他皮囊之中真正存在的东西。
沈秋作为校准点,来得太迟了。但明韶心知肚明,倘若他来的够早,自己没有这么容易被他感化,好像黄油那样从固态变成液态。那时候他冥顽不灵,一无所知,什么都不是。
他还能一眼看到沈秋的闪光点吗
或许这些问题都不算问题,明韶想不到自己为什么会不喜欢沈秋,那反过来的问题他就不敢回答了:沈秋会喜欢那时候的他吗?
早几年沈秋还在和女孩子恋爱呢,典型的学霸和精英式理想化爱情。
所以问题与早晚无关,问题只是和明韶是谁,是什么有关系。他在床上乱滚,承认自己胡思乱想就是为了不去思考沈秋在家都和他的父母说了些什么。
他们有没有劝他放弃自己明韶深知自己是对的,这一切都不值得,完全是不对等的,总有一天沈秋也会认清现实,不可能不明白。
而明韶对自己感到害怕,甚于他害怕沈秋的离开。因为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暗中想着倘若你抛弃我我就去死的自己,而是想问自己:你拿什么留住他?
是呀,你一无所有,你拿什么留住他?
明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翻来覆去闭着眼睛在床上赖了好久,深刻的知道自己根本就睡不着,只是在等待沈秋而已。
他终于爬了起来。
等到沈秋终于来了之后,明韶正呆滞的坐在自己的电脑面前,听到动静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我好像惹了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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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前女友姐姐:生气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