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明韶还没有想到这一点,但他刚才得到了沈秋的保证,斩钉截铁,坚硬无比,他有勇气了。
有勇气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挑衣服。既然已经下定决心,且有了退路,明韶就有了捯饬羽毛的心情,拉着沈秋给自己挑衣服。
要去见的毕竟是大佬,明韶并不准备随随便便过去。他猜测大佬和自己的亲爹不可能是一条心,这次会面对他来说最差的结果是大佬用手里掌握他吃里扒外的证据要挟他继续做间谍,最后瞒不住了被他爸发现或者是大佬利用完他之后揭露真相让他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现在明韶有地方可去了,就算他真的变成过街老鼠,沈秋也会收留他。
他们可以离开这个地方,回到沈秋的家,即使这对明韶来说才不是什么最好的解决方案----他现在还是很怕沈秋的父母,但毕竟那是另一种完全新鲜陌生的可能,他再也不用理会这些事了。
就好像寄居蟹抛弃旧的海螺。
他要投奔新的寄居地啦。
明韶挺喜欢这个突如其来的比喻,回头看了正往衬衫上搭配领带,认真分析哪一条更合适的沈秋,忍不住过去趴在他的后背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秋秋。”
“嗯?”沈秋半心半意的哼了一声。
明韶没有说话,心满意足的抱着他不放,满心都是甜腻腻的语调:你就是我最喜欢的海螺。
沈秋伸了一只手到背后,拍了拍他,姿势太别扭,从腰上滑到了胯上,明韶倒也不介意,在他后颈而耳际亲了好几口,叭叭叭叭个没完。沈秋习惯了他的黏人,并不觉得这一秒钟的黏人有什么区别,似乎也早安然接受了明韶可能身败名裂的未来,且很快就不提这件事了。
这和他发现明韶背着他胡搞的时候那种反应可不一样。
明韶心满意足了一会,忍不住提问:“秋秋……我没有钱了,也没有大房子……你会不会觉得……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了……”
世界上再没有明韶这种能把一句话说得稀碎仍然不影响表达中心思想的人了。沈秋叹了一口气,组织语言。
明韶其实是绝不觉得自己有钱的人,他经常觉得自己一无所有,赤身luǒ_tǐ,站在沈秋面前,羞愧和羞耻是他最常有的两种感觉。但钱确实是个好东西,买不来爱,但可以买来爱人喜欢的东西。
自从认识沈秋之后,给他花了钱,明韶才明白有钱的好处。